如何选择肾透析的最佳时机?

如何选择肾透析的最佳时机?我们知道尿毒症不是一种独立的病,而是各种晚期的肾脏共有的一种临床综合征,是进行性慢性肾功能衰竭的终末阶段。在这个阶段由于肾功能严重受损以致机体内环境出现紊乱,血肌酐、尿素氮显著升高,尿浓缩稀释功能受到障碍,代谢产物在体内大量残留而呈现消化道、心肺、神经、肌肉、皮肤瘙痒、血液等的全身中毒。由于体内的毒素难以通过肾脏排出,患者会痛苦不堪,甚至危在旦夕。

目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,透析疗法成了治疗终末期肾脏病、延长生命重要而有效的手段之一。可如何选择肾透析的最佳治疗时机呢?这成了透析患者心中的一个疑惑。身边也有不少肾衰竭患者有这样一个错误概念--有的感觉透析越晚越好,也有的感觉透析应该越早越好,反正各有各的感觉。

从医学专业角度讲其实,透析既不是越早越好(过早透析并不能明显改善预后),也不是越晚越好(过晚透析容易出现并发症而影响患者生活质量和长期存活),而是选择肾透析的最佳时机最好。

那如何选择肾透析的最佳时机呢?

我们知道通常情况下,根据肾功能损害的程度,可将慢性肾衰竭分为四期:

1.肾功能代偿期:此期肾贮备能力虽已丧失,但对于分泌尿液,排出代谢废物、毒物和药物,调节水及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能力尚好,故临床上无特殊表现,血肌酐及血尿素氮通常正常或有时轻度升高。

2.氮质血症期:此期肾功能中度损伤,肾浓缩功能障碍,出现夜尿或多尿,不同程度的贫血,常有氮质血症,血肌酐、尿素氮增高。临床上可伴有恶心、食欲不振及全身轻度的不适等。此期如忽视肾功能保护,如出现了严重呕吐、腹泻、致血容量不足、严重感染及使用肾毒性药物等,均可致肾功能迅速减退而衰竭。

3.肾功能肾衰竭期(尿毒症前期):此期肾功能已严重受损,肾贮备能力丧失严重化,不能维持机体内的代谢及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。不可能保持机体内环境稳定,以致血肌酐、尿素氮显著升高,尿浓缩稀释功能障碍,酸中毒,水钠潴留,低钙,高磷,高钾等平衡失调表现。可有明显贫血及胃肠道症状,如恶心、呕吐、食欲下降。也可有神经精神症状,如乏力、注意力不集中、精神萎靡等。

4.尿毒症期:此期已是慢性肾功能衰竭的晚期,即尿毒症期,临床表现症状更加明显,表现为全身多脏器管功能衰竭,如胃肠道、神经系统、心血管、造血系统、呼吸系统、皮肤及代谢系统严重失衡。临床可表现为恶心呕吐、烦躁不安、血压增高、心慌、胸闷、不能平卧、呼吸困难、严重贫血、抽搐,甚至严重者可处于长期昏迷状态。此期需要依靠透析维持生命。常可因高血钾、脑水肿、肺水肿、心功能衰竭而突然死亡。

从这四期来看,只要肾衰患者已到尿毒症期即应适时地开始透析治疗,具体地说,最好的透析时机是达到以下指标即开始:肌酐清除率小于10 ml/(min ·1.73m2),血肌酐大于或等于8mg/dl时可考虑开始透析,糖尿病患者由于其并发症出现更早、更多、更严重,应适当提早透析;在肌酐清除率小于15 ml/(min ·1.73m2)时即可开始透析。

对于完全没有尿毒症临床症状和体征的患者可适当延迟透析,但任何情况下,肌酐清除率小于10 ml/(min ·1.73m2)都应该开始透析。若出现恶心、呕吐等尿毒症症状,又不能用尿毒症以外原因解释,且保守治疗无法缓解时,即使没有达到肾功能标准,也应考虑准备透析治疗。当出现急性心衰、尿毒症脑病、严重高血钾和酸中毒等严重并发症,经过药物治疗无法有效控制,则是紧急透析的指征。另外,对于营养不良患者,虽经积极非透析治疗仍不能纠正者,也应考虑开始透析治疗。

总之,末期肾衰竭患者选择最佳的肾透析时机进行积极有效的治疗,不但能有效避免或减轻肾外重要脏器损害,而且也有利于减少各种并发症的发生,延长生存时间,提高生活质量,并可减轻医疗负担。

原文出自:肾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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